pc捍卫者
 当前位置 → pc捍卫者pc网络安全pc网闻 → 浏览正文
名词新释:网络流行语之临时性强奸
作者:本站综合    来源:www.pchwz.com    更新时间:2009年11月05日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行为,比很多次其他不公正行为为患尤烈,因为后者污染的只是水流,而前者败坏的却是水源。于是有人激愤地推断:谁也说不准,在以后的判决书里,会不会出现“临时性腐败、临时性杀人”这类词汇?

  摘编自11月3日《南方都市报》文/汤劲松

  ■争论  众口演绎背后的权利焦虑

  继“躲猫猫”“俯卧撑”“期实马”后,“临时性强奸”在短短三天里迅速成长为新的网络流行语。

  在这些不同的网络流行语背后,潜伏着网民同样的公正焦虑。对司法的不信任总是透过一些超越常识的个案集中宣泄出来。本案中,两名协警若被认定为“轮奸”,刑期至少在10年以上,而法院轻判的理由是,“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这被网民演绎为“临时性强奸”,流传开来。

  面对质疑,南浔法院解释称,“临时性即意犯罪不是法律专用词语,是辩护人归纳出来的。”在这位法官看来,法院采纳的是被告人“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辩护意见,而不是把它作为法律概念来运用。问题在于,这些“道理”法院为什么不在判决书中说明?何况,法院“采纳”也是一种认同,将责任推给辩护律师是无法交待的。

来源:羊城晚报

  “临时性强奸”也再度暴露了中国司法实践中的怪状况——“判决不说理”。审判是定分止争的艺术,定分止争、实现公正的前提就是“说服”。要避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在“网络流行语”中流失,就必须加强裁判说理。当然,“说理”的前提是有理可说,若是裁判本就不公,连法官都觉得无理可说,那么网民也就只好去“临时性顶一下”网络热词玩玩了。

   当然,更为关键的因素在于本案的判罚是否“罪刑相适应”。“临时性强奸”实是在质疑,法院同意辩护律师关于“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一说,是否有为犯罪人开脱之嫌?

上一页
本文共 2 页,第  [1]  [2]  页

转截请注明:文章来自 pc捍卫者 http://www.pchwz.com 本站发布此文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表明pc捍卫者赞同其观点

上一篇:网络推手策划和炒作应该规范模式      下一篇无线上网无拘无束:电信新无线宽带
Tags:
 
 
>> 推荐文章
·人民日报35岁现象怎么解析?
·苹果明年iPhone中或支持5G
·英特尔处理器缺货转投AMD
·国产OLED在市场的地位逐渐凸显
·交通安全日注重生命安全
·雅虎陨落的历程
·硬盘数据恢复未谈成的后果
·CM系统安卓手机第三方ROM逝去
·想买内存忍忍吧:疯狂涨价
·印度官员奇葩言论:强奸有时候是对的
· 新浪日子不好过涉黄与市值蒸发
·网络幻影比特币创造者中本聪
·那些年,我们用过的雅虎服务
·雅虎邮箱走好-告别中国市场
·旅游安全不可忽视:弱女子游丽江被围
·思科高价收购网络安全软件厂商
·泰国封杀比特币:相关行为为非法
·互联网掌门人百度收益报告
>> 赞助商链接
|pc捍卫者|捍卫你地盘|唯尚技术|||版权声明|关于我们
本站文章除原创者其余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将于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