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9日,蓝胜立正在从海南儋州去南宁的船上,符为利留守在南宁市万兴宾馆,蓝胜立在船上接听到南京市受害人李某打来的前两次咨询电话,两次解答均骗得了李某的信任,李某分两次将1350元、7600元所谓的“奖金汇划费”、“奖品航空特快邮寄费”、“奖项保险金”汇入银行卡账号中。由于船上手机信号不太好,蓝胜立又打电话指使在南宁的符为利,叫符为利用另一部捆绑手机接听李某的咨询电话,李某又两次分别将7800元、9800元所谓的“个人所得税”、“保证金”汇入银行卡账号,四次汇款总计26550元,被符为利在南宁市的银行ATM机上取出。
2008年3月,蓝胜立在桂林市帮表哥江滔购置了一个假阿里巴巴网站和假腾讯网站,并在技术上指导江滔如何实施网络诈骗。2008年4月,蓝胜立在海南儋州市教会了小舅子梁承华如何办理400电话,5月下旬,蓝胜立在南宁提供给梁承华两张银行卡和一个假阿里巴巴网站,同时梁承华也提供给蓝胜立一个假腾讯网站。4月至6月期间,梁承华纠集其弟弟、表侄、老乡等人到南宁和桂林等城市,伙同蓝胜立进行网络诈骗。
收网打上十二条“鱼”
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当时的作案地点在广西桂林,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立即赶赴桂林实施抓捕。在桂林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专案组于2008年6月13日在桂林市爵色商务酒店511房将蓝胜立、梁承华等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次日凌晨又在桂林一居民楼内抓获江滔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共缴获作案用电脑9台、银行卡50余张,作案手机20余部,以及部分赃款。2008年9月18日,被网上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符为利在海南被抓获归案。
经侦查此类网络诈骗的手段是:犯罪嫌疑人用从网上打包购买的阿里巴巴号或腾讯QQ号,雇用“马仔”每天向阿里巴巴号或腾讯QQ号用户大量发送虚假中奖“系统”消息和登录验证码,并将消息发送者改为“系统”或“10000”等。中奖“系统”消息中,假网站域名与真网站域名只有细微差别,被害人不细心不易觉察。被害人要看具体中奖内容,点击假网站域名、输入登录验证码后,自动链接上犯罪嫌疑人事先制作好的高度仿真的假冒阿里巴巴或腾讯网站,点击假网站上“中奖”以外的内容,可正常链接使用,假网站上公布有所谓的中奖活动具体规则和400咨询电话、收款银行账号。犯罪嫌疑人事先利用虚假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企业性质的多个400号码,并将此400号码捆绑至一部或多部手机或小灵通接听被害人电话,被害人手机话单只显示400号码,不显示接听用的捆绑作案手机号。
中奖规则要求被害人首先往此账号内汇入汇款费、邮寄费、奖项保险金共1350元后,“中奖活动主办方”才会将奖金、奖品寄给被害人。此时被害人若不相信这个内容会拨打网页上提供的400咨询电话,400电话接通后转接至犯罪嫌疑人的手机或小灵通上,犯罪嫌疑人会冒充阿里巴巴公司或腾讯公司工作人员与被害人对话,让其相信已“中奖”,若被害人往银行卡汇钱后再次拨打400号码告知已汇款并询问领奖情况时,犯罪嫌疑人会让被害人再往银行卡汇入所谓的中奖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等,使被害人又一次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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