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慢慢发现,利用病毒盗号是个赚钱十分轻松的活,比经营“传奇私服”来钱快多了,并开始研究这些东西。
“盗号”工作室成立后,张顺每天的工作就是上网买病毒,然后将木马挂在病毒上盗号。“一般电脑病毒的市场价是2000元到3000元,但每天盗取的游戏账号和装备可卖5000元到1万元,利润极端丰厚。”
“熊猫烧香”让张顺翻船
2006年8月,四处寻找病毒的张顺,无意中进入一个QQ群。这个群名叫“才子”,王磊是群主。张顺说,这个群里的人都是买卖病毒和装备的人。
“有什么东西,可一起搞搞?”张顺找王磊要病毒。这是张顺第一次接触王磊。“他是人缘蛮好的人,认识的人特别多。”张顺说,王磊是一个“黑客”,也是一个靠介绍“黑客”赚钱的人。若有人要攻击某网站,王磊就会给其介绍“黑客”,并收取介绍费。
两人经过协商,由张顺出木马程序,王磊帮忙在病毒网站上挂木马,双方获利后,王磊收取手续费。
2006年12月,王磊在QQ上告诉张顺,“我和人合作搞了个病毒,手上有很多流量。”张顺许诺提高提成,从王磊那得到了木马程序。令张顺惊讶的是,半个月内,这个程序每天可赚10多万元。
“这个比玩‘私服’还赚钱。”2007年1月初,李俊在群里找到张顺,“这个病毒是我的,你是不是和王磊在做?”两人觉得王磊从中提成,纯属多此一举,决定撇开王磊直接合作。
张顺和李俊合作了10多天后,已是2007年2月2日。年关将近,张顺决定停掉所有的生意,打算过年来再做。可是,没有几天,李俊在网上告诉张顺:“我们可能被公安和网监盯上了,你得小心点。”张顺心想,生意都停掉了,怕什么啊。
2007年2月6日,张顺在自己的出租屋内被抓。他说,当仙桃民警出现在他面前,问认不认识李俊时,“我想事情真的严重了。”
和李俊约定做正当事
从监狱出来,张顺今年基本没有做事,他和朋友一起筹备网络游戏开发公司。“我这次是真的改邪归正了。”
在监狱里,张顺和李俊的关系最好,“李俊的话不多,总是像大哥一样照顾我。”在张顺出狱前,李俊和他谈心,两人约定,不再做违法的事情,找个正当的事情一起搞。
张顺近日得知李俊减刑了,还有一段时间就可以出狱,“我一定会到监狱外接他。”在张顺看来,李俊是顶尖人才,他现在创办的网络游戏开发公司,是在为李俊打基础,“等他出来了,我们一起闯天下。”
7月16日下午,张顺把记者领到他的“公司”去参观。公司仍在筹备,只是空空的四壁。张顺希望,他和李俊的事业从这里开始。
对于未来,张顺充满信心:“我始终坚信网络营利,是任何其他产业都无法做到的,网络这东西就是一本万利的。”
网络立法滞后 致网民法制观念淡薄
律师
2007年,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雄、付军等4名律师,曾联名上书司法部门,要求对网络犯罪界定清楚。
王万雄认为,司法部门应尽快对刑法中关于网络犯罪的规定进行司法解释。“法律本身需要明确,需要统一,否则就会因网络立法滞后,致使网民的法制观念淡薄。”
专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我国的网络立法,重技术而轻管理,重硬件而轻软件。在刑事上,对网络攻击他人的行为,规定不够全面、具体。在民事上,没有很明确地对互联网进行规范。
乔新生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网络基本法》,至少规定4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网络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未成年人。第二,强化网络的运营和服务。第三,规范政府的网络监管责任。第四,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
民警
仙桃市公安局网监民警刘杰,曾参与了“熊猫烧香”案的侦办和抓捕。他认为,我国的网络立法滞后,且法律宣传的力度不够,才致使部分人胆大妄为。
“虚拟社会是与现实社会挂钩的,只是把生活空间拓宽了。”刘杰认为,我国应完善网络立法,并加大网络法制宣传,从青少年开始正确引导,并从最基层的社区开始宣传和教育。
刘杰建议,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应学习韩国,实行上网实名制,严格规范青少年的上网行为。“我国的网络立法太滞后了,都是现实推着立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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