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年前,我国发生了第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事件,其具体的过程是:
1998年6月16日,上海某信息网的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网络遭到不速之客的袭击。7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逮捕。这是我国第一例电脑黑客事件。
经调查,此黑客先后侵入网络中的8台服务器,破译了网络大部分工作人员和500多个合法用户的帐号和密码,其中包括两台服务器上超级用户的帐号和密码。
据悉,杨某是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罪名被逮捕的。据有关人士考证,这是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来,我国第一次以该罪名侦查批捕的刑事犯罪案件。
是年22岁的杨某是国内一著名高校数学研究所计算数学专业的直升研究生,具有国家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技术技能。据说,他进行电脑犯罪的历史可追溯到1996年。当时,杨某借助某高校校园网攻击了某科技网并获得成功。此后,杨某又利用为一电脑公司工作的机会,进入上海某信息网络,其间仅非法使用时间就达2000多小时,造成这一网络直接经接损失高达1.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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