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金某等采用非法技术手段,在明知QQ号码权属性质的情况下,仍然实施了窃取他人QQ号码的行为,使原注册的QQ用户无法使用本人的QQ号码与他人联系;于某等人采取非法技术手段将这些QQ号码中的Q币进行收集。因此,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共同造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后果,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且系共同犯罪。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1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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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交易是否应该立法?
国家是否应立法禁止虚拟财产交易 网络公司、网民以及相关专家的强烈反应.在虚拟财产尚未得到国家明确承认的时候,立法禁止有必要吗?在虚拟财产交易实际上已经相当普遍的情况下,立法禁止是否可行?会不会是一种倒退呢?“事实上,在淘宝、我有网或拍拍网这一类的电子商务网站上面,这类由虚拟物品发生的虚拟财产交易并不稀罕. 在专门的拍卖网站淘宝上面,输入“网游装备、货币”可以得到将近5万条结果.而这些,只是虚拟物品交易的冰山一角,没有在平台上发生的私下交易,那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
虚拟物品交易已成行成市 而虚拟物品的交易就是在这么一个谁也说不清楚的地带中,慢慢地发展了起来. 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虚拟物品交易的市场为15亿元人民币,网络游戏用户中有46万是经常进行虚拟物品交易的用户,每个用户在虚拟物品方面的年平均消费超过500元人民币,而这一数据正在以很高的速度每年递增. 早在2005年初,美国的行业分析师就已经作出预测,全球的网游第二市场(虚拟物品交易)将在2009年增长到70亿美元. 在拥有一亿多网民的中国市场,虚拟财产交易市场无疑是一座金山. 因此,包括国内的我有网以及国外的IGE等为数不少的虚拟物品交易网站发展了起来.传统的网络交易网站如淘宝上,也出现了虚拟物品的交易.拍拍网和QQ空间更在今年10月底,推出了专门支持虚拟物品交易的QCC商城. 但是,还有很多虚拟财产的交易并不在这些公开的途径中.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中的一位玩家“大宗师”告诉记者,他平时的装备交易都是私下里和其他玩家达成的.“在游戏里谈好价格,然后就立刻成交了,先给钱再给货,信誉好的就没什么问题.”而像他这样的人绝对不在少数,“因为觉得上什么交易网站麻烦,不如私下里交易来得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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