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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剿病毒产业链,网络犯罪最高判7年
作者:本站综合    来源:www.pchwz.com    更新时间:2009年01月08日

  公安部网监局去年调查的7起销售网络木马程序案件中,每起案件的木马销售获利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据公安机关的估算,7起案件实施的网络盗窃均获利20亿元以上。

  有关专家指出,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实施完毕,证据即很难获取。从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目的看,绝大多数都是为了窃取他人计算机系统中的信息倒卖牟利,或对他人计算机实施非法控制以组建“僵尸网络”,进而操纵被控制的计算机大量发送垃圾邮件或实施网上攻击牟利。

  去年5月,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僵尸网络”案件中,嫌疑人非法侵入并控制的计算机达380余万台。非法侵入行为实际上是后续违法犯罪行为的跳板,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构成很大威胁。
  
  政府将加大打击力度

  日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拟对利用网络犯罪的“黑客”行为实行严厉打击。

  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增加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草案同时规定严惩为他人实施“黑客”犯罪提供程序、工具者。草案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木斯表示,对现行法律的修正和补充只是暂时的,面对信息社会网络信息迅速发展的趋势,原有法律的修订不能全面解决问题,我们仍然期待信息安全法、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法等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出台。

    后记:所以,不要以为网络就可以任意妄为,肆意的传播病毒,盗取别人的私有财产,当有一天面对法律的惩罚的时候,这些病毒传播者们会领悟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古话是说得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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