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后联系到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他表示,是否上诉要和当事人进行商量后,才能作出决定。
昨晚,记者获悉,文强本人表示将上诉。
■法官答疑
文强罪行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文强是目前重庆“打黑大审判”以来唯一一名被判处死刑的高官,宣判后,该案审判长王立新就文强案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并解释了为何会判处文强死刑。
疑问1:为何判处文强死刑?
审判长王立新表示,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因此,受贿数额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一个重要量刑情节,但并非唯一量刑情节。在对受贿犯罪分子量刑时,不仅要依据其犯罪数额,而且还要根据其受贿情节、受贿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
就本案而言,文强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疑问2:如何认定包庇、纵容“涉黑”组织罪?
王立新指出, 就本案而言,文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在重庆市公安局及下属各部门长期担任要职,肩负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具有丰富的执法办案经验。他们在与王天伦、岳宁、马当、王小军、龚刚模、谢才萍等人持续交往中,特别是大肆收受这些人的财物的过程中,对这些人长期从事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明知。在此情况下,仍然收受其钱财,放弃法定查禁职责,甚至实施具体的包庇行为,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文强死刑 群众拍手称快(PC捍卫者搜图)
(PC捍卫者搜图)普通百姓挺举要求严重文强的牌子
昨日,近千市民聚集五中院大门口等候对文强宣判的消息
昨日,市五中院外,得知宣判结果后市民拍手称快。首席记者 钟志兵 摄
市民在市五中院外等待判决结果。记者 刘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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